2007年6月23日星期六

什麼是「原罪」?

此問題在雅虎 (香港) 知識+ 發問: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62004089

基督教問題:什麼是「原罪」?

時常聽到,有分析宗教問題的學者指出,督教宗以「原罪」來解釋為什麼人會有犯罪的意慾。

請從基督教的角度,解答:
1)「原罪」的英文是什麼?(是不是Original Sin?)
2)什麼是「原罪」?
3)為什麼人會有「罪」或「原罪」?
4)人又可以怎樣與「原罪」抗衡呢?
5)天主教與基督教對「原罪」的睇法是不是一樣的呢?

煩請回答者,注明自已的宗教信仰,以及所提供的資料的出處。

另外,本人是一名無神論者。但本人亦很認同黃毓民的講法:「基督教的教義及《聖經》中,有極多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就算不是基督徒也可以在《聖經》中學到很多做人的道理。」


********


回答者 :chriswong0300 [小學級 1 級]
回答時間:2007-06-20 20:50:14
1)是
2)原罪是人一生出來就有犯罪的傾向,並不是人一生出來犯了罪,所以人一生出來就是罪人
3)因為罪從一人入了世界就是我們的始祖阿當受了魔鬼的引誘,誤用了神所賜的自由,違背神的話,
4)不可以,所以要靠耶穌基督
5)不是,天主教主張聖母無原罪論,基督教會視她為一個罪人,只有耶穌基督是無罪的

本人是基督徒,我從自己的記憶中打出來的


********


回答者 :daoyick [幼兒級]
回答時間:2007-06-20 21:47:58
本人是神的僕人,是神差遣我按你程度向你申明:

2) 原罪就是罪性,罪性就是從自我中心發出來的惡果。
3) 人有罪是因為違背了神的誡命,而神的誡命是在不同地方以不同形式出現。當神賦予人有自由意志時,因人的無知和撒但的試誘(如欺騙)使人忽略神的話,因而犯罪。而人的原罪是起源於人有自由意志而拒絕神,揀選自我而來的。
4) 當人得見生命時,就是從捨己而來的見證,或見其恩典的能力時,就嚮往,並接受主,深深相信或願意相信主赦免他們過往的罪,把主的生命接到自己心中,就開始有紮根的能力,與原罪抗衡。
5) 神的話就是權柄,並顯出能力,故教會若見神的能力,看法就一致,若不一致,只是人的錯誤,或是對事情認知未夠全面,而不是神的問題。
1) 了解了原罪之意就不太需刻意查該詞,除非要翻譯及外國人聽。


********


回答者 :耶穌基督 [中學級 5 級]
回答時間:2007-06-21 01:24:33


本來..所有的人是不會平白無故有啥麼罪的..
只要不違犯所在國家的法律..通通沒罪..

但是信仰邪惡的宗教 就不一樣了..
一但你信了邪惡基督宗教..你就有罪
因為這邪惡基督宗教 本身就充滿血腥罪惡...
所以如果傻傻的不明究裡去信它...自然就罪惡上身啦
這也是千百年來種族歧視..與屠殺發生的根源...
試看..為了信仰基督邪教這麼幹...還會沒罪..那才奇怪咧..

"祭祀別神,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那人必要滅絕。" (出22:20)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
若暗中引誘你,說,
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是你四圍列國的神。
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
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總要殺他。
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要用石頭打死他,
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申13: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利24:16)

(路19:27) 至於我那些仇敵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來,在我面前殺了罷。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太10:21)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 ,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4)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
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

總之..喜愛以罪為宣傳標榜的宗教...它本身就是一切罪惡的根源..
沒事好好的大家都是好人..平常人...人人平等.....
千萬不要去信邪教當個罪人...自找罪受...害人害己

*** 罪惡問題研究

世界上存在著苦難罪惡一直是不信神者質疑神存在的主要論據之一,古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早已提出著名的罪惡問題質疑上帝的存在。

「難道神願意阻止罪惡卻阻止不到嗎 ?....那麼 ,他便是軟弱無能的。
難道他能阻止郤不願意做嗎 ?.....那麼,他便是懷有惡意的。
難道他既能做到又願意做嗎?.......那麼 ,罪惡是從哪裡來的 ?」

伊比鳩魯的罪惡質疑在今日仍然有其說服力 ,
基督教的上帝耶和華號稱無所不能 ,盡善盡美 ,至愛至善,
但為什麼祂創造的人類世界郤是充滿罪惡呢 ?
在此 ,
Louis P.Pojman教授的《 Philosophy of Religion 》對罪惡問題作出了以下概括 :

假如上帝 (全能,全知,至善的存在者)存在 ,
這個世界上便不存在 (或者說 ,不存在“不必要的”罪惡。
這個世界上存在罪惡 (或者說 ,存在著不必要的罪惡 )。
因此 ,上帝不存在。

罪惡的問題一直是基督教教義的固有矛盾 ,為了回應這個問題 ,
神學家提出了各種不同的神正論以辯護上帝,
最常聽見的是自由意志說 ,以魔鬼的引誘以及人的罪性來解釋罪惡的來源 ,
這些神正論是否說得通呢 ?

** 神正論的辯護及罪惡的根源

“神正論”這個詞最早見於萊布尼茨的《神正論》,
神正論可意譯為“ 神的正義論”,它旨在論證即使罪惡存在,
上帝也是至善的和正義的。

正如罪惡問題早已在古希臘被伊比鳩魯提出 ,
神正論也早在古希臘羅東馬就開始了 ,著名的神正論者有柏拉圖 ,亞里士多德,普羅提諾 ,奧古斯丁 ,阿奎那 ,馬丁路德 ,萊布尼茨等。

奧古斯丁的神正論觀一直是被認為是經典正統的 ,
這是因為他的觀點既符合《聖經》又闡揚了教義 ,
它的“原罪說”,“恩典說”和“救贖論”
全面地為上帝的至善全能而自圓其說。

在奧古斯丁看來 ,惡不是上帝的責任 ,而是人運用自由意志犯罪的結果,
上帝造人時原本是天真無邪 ,亞當夏娃本居住在無憂無慮的伊甸園,
但因為夏娃抵抗不了蛇的誘惑 ,導致了人性的墮落 ,失去了原本的善。

儘管奧古斯丁以及很多神學家有一套辯護神的正義的神正論 ,
然而在人文主義者角度 ,基督教的罪惡苦難問題及原罪說仍然是難以接受的,
而且包括奧古斯丁在內的神正論也存在著無法避免的邏輯矛盾 ,
而這也是源於基督教教義內部不可克服的內在悖論所致。

以下就三方面回應神學的原罪論 ,以衡量神正論是否解決了罪惡問題。

** 終極罪責

聖經以賽亞書45:7完全解決了罪惡的來源問題 ,因為 :
(以賽亞書45:7) 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
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

那就是說 ,所有神正論將會白費心機 ,
為耶和華親自說造作這一切的是牠耶和華 !
換言之 ,罪惡苦難本也是源於耶和華 ,即使是魔鬼撒旦也是上帝造成的,
所以創造主無論如何也無法擺脫對自己的創造物的責任。

即是說 ,上帝所造的人原本是完美無缺的 ,他們本來在樂園中幸福生活 ,
為何會濫用了自由意志而犯罪呢 ?
奧古斯丁既把罪惡的根源歸因於人類 ,然而這種有犯罪傾向的人又是上帝所造,
這便陷入自相矛盾的悖論中。

奧古斯丁的理論正如一種“虛無說”,上帝從虛無中創造了宇宙 ;
而人類又從虛無中產生了惡。
然而耶和華始終是萬事萬物的終極因 ,
所以即使人類因何原因或怎樣運用自由意志走向了罪惡 ,終極罪責始終上帝。

**在自然角度看

自然角度看 ,基督教的教義更顯荒謬 ,奧古斯丁把罪歸因於人類 ,
而人卻是從先天的完善墜落到罪惡之中的 ,然而科學事實告訴我們,
人類是由低等生物長期進化而成的 ,人類的精神發展和道德也是經過漫長的進化過程 ,如此一來 ,何以能說人類是先天完善的 ,再進而墜落到罪惡之中呢 ?

其次 ,若然把惡歸因於人的墜落 ,世間的惡和苦難是源於人的犯罪 ,
但世間上很多災難是和人類無關的 ,甚至人類未出現之前已經發生 ,
例如地震 ,洪水 ,旱災等 ,這同人類的善惡無關 ,
換言之 ,造成這些災害 ,只能歸罪於上帝。

** 救贖不能顯示上帝的愛

若然照奧古斯丁的救贖觀,人類歷史將終於上帝的大審判 ,
然後惡者下地獄受永火折磨 ,從而彰顯了上帝的公義 ,
這種可怖的歷史結果 ,絲毫證明不了上帝的愛。

這是在說救贖 ,天堂地獄論沒有一點任何的積極意義 ,
因為真正需要拯救的是作惡者而不是從善者 ,
把不信神者打入地獄永不超生只能顯示上帝的邪惡 ,而不是仁慈與公義。


********


回答者 :coqbc2000 [中學級 5 級]
回答時間:2007-06-21 09:42:06


聖經並沒有原罪這名詞,正如閣下所說,正是犯罪的意欲。所以原罪這名稱是有語病的。
原罪正是人陷於罪的契機,可參考羅馬書5:12-21,其實整本羅馬書正是基督教義的解釋,不妨細心研究。歡迎交流!

小弟是基督徒


********


致: 回答者 :daoyick
回答時間:2007-06-20 21:47:58
多謝閣下詳細及耐心的回答。

另外,閣下提及:「了解了原罪之意就不太需刻意查該詞,除非要翻譯及外國人聽。」
因為小弟聽到一首英文歌,叫做Original Sin(Meat Loaf 唱的),所以好奇想知道「原罪」的英文是不是Original Sin。

另外,在家姐的介紹之下,我參加了由尖沙咀St. Andrew Church所舉辦的《聖經》研習班,認識了一些外國的虔誠教徒,亦多得他們耐心的指導,我得以從《聖經》中學到不少人生的哲理。所以,想知道「原罪」的英文,希望可以與他們討論。

另外,我個人覺得《聖經》的中文翻譯有點近似文言文,較英文版本難明,所以,我一般都是閱讀英文版本的《聖經》,再以中文版本來輔助的。



To daoyick & chriswong0300(回答時間:2007-06-20 20:50:14)

再一次衷心多謝 daoyick 及 chriswong0300 耐心及詳細的回答,更多謝你們以自己的文字來回答有關問題。

但是,不知道兩位可不可以引用一些《聖經》的經文(神的話語)來剖析一下「罪」或「原罪」這個話題呢?

另外,不知道兩位可否回應一下回答者:耶穌基督 [中學級 5 級](回答時間:2007-06-21 01:24:33)的反基督的言論呢?

追終尋源、查跟研底,是小弟一直以來學習學問的壞習慣,希望我以上的要求,不會對兩位做成不多的不便吧。



致: 回答者:耶穌基督回答時間:2007-06-21 01:24:33 多謝閣下詳盡、耐心、清楚註明出處的回答及引文。

閣下的回答,或能道出大部份基督徒所不知道或不願意說出的觀點。希望閣下的回答,並不是抄襲而來的。

我亦有跟古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對善與惡此問題相似的質疑--神能不能阻止罪惡?神願不願意阻止罪惡?

至於Louis P.Pojman教授的「假設」,請恕在下不能苟同。因為閣下在括胡內的「或者說」論,已暗示了「罪」可能有存在的「必要」。至於「必要」與「不必要」,是主觀的,而非客觀的。自相矛盾的,似乎非基督教對「罪」的見解,而是Louis P.Pojman教授的「假設」……

最後,閣下提及到「神正論」及「神正論者」。不知道閣下可以多點引述「神正論者」的觀點,以供參考呢?

僅在此,建議回答者回答前先咀嚼以下引自季羨林先生的《季羨林自傳》內,有關研學經驗的引文:

關於進行科學研究的指導方針的想法。六七十年前胡適先生提出來的『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 求證要小心,要客觀,決不允許厭煩,更不允許馬虎。要從多層次、多角度上來求證,從而考驗……那一部份正確,那一部份又不正確。……事關學術良心,決不能含糊。……

剽竊別人的看法或者資料,而不加以說明,那是小偷行為,斯下矣。…… 不要騙自己,不要騙讀者。做到這一步,是有德。不則就是缺德。寫什麼東西,自己首先要相信。自己不相信而寫出來要讀者相信,不是缺德又是什麼嗎?自己不懂而寫出來要讀者懂,不是缺德又是什麼呢?

引文完


********


回答者 :chriswong0300 [小學級 1 級]
補充時間:2007-06-21 20:35
羅3: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羅3: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羅3: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羅 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 罪。
羅 5: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羅 5: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

樓主如果可以再問多次就好,因為我們不能補充太多字數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