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3日星期五
這個答案有何不妥?
這個問題來自「香港Yahoo知識+」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41106104
發問者:iamhkp2003
這是:
阿渣.莊尼奧 戰書: 神聖不可冒犯的網友、孔乙己般的博士學者、沽名釣譽的香港警察、濫用法君
在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41005843
提出的問題。
他評論了筆者答案,又檢舉掉筆者答案,令筆者答案消失,等於不讓筆者伸辯,筆者對此表示遺憾。
版主去掉筆者答案,已顯示他的個人水平,筆者就不評論了。
筆者原答案:
====
好和衰,是要比較的。
當兩個之間,有一個特別衰的時候,便需要唱衰另外一個,平衡平衡,這些都是當然的任務。
樓主對特首的要求,是否有點過份?
====
筆者想知此答案有何不妥?
他的問題原話,是有[個]別案件,因某些原因被大造文章,被另一[個]唱[衰]。
筆者為表尊重,全采用他的原字,說當一[個]本身特別[衰],便唱[衰]另一[個]搞平衡,這是商業競爭,樓主說特首無動於衷。
筆者認為樓主要求特首干預,是要求過份。
這怎能說筆者在人身攻擊?
我怎可能會是要騙他的分?
筆者尊重每個人可以有不同看法,即是你可以認為筆者狗屁不通或不知所謂,亦可以檢舉掉筆者的答案。
但不可以在罵了筆者然後檢舉了筆者的答案,不讓筆者伸辯。
筆者才不希罕他的分,不過話要說清楚。
對不起的是,我給不了20分,10分已經是我的極限。
阿渣.莊尼奧的回答
問一:此答案有何不妥?
答:
本人的問題是:「為何現任特首對『唱衰香港』的惡行無動於衷呢?」
重點是「為何」、「無動於衷」。
而閣下的回答,沒有就特首「無動於衷」(即我以下更改為「一言不發」)的表現作出任何解釋,屬「離題」的答案。
另外,「當兩個之間,有一個特別衰的時候,便需要唱衰另外一個,平衡平衡,這些都是當然的任務。」一段,不是事實的全部,當「有一個特別衰的時候」,不一定「便需要唱衰另外一個」來「平衡」的。反之,自我檢討及改進才是正確的做法。
我向「『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檢舉時,所供的理由,全是引自《「Yahoo知識+」指引及規則》(請參閱:http://hk.knowledge.yahoo.com/info/?tab=faq_guide),請見以下檢舉的完整備份資料:
本人懷疑此參與者違反了以下的守則,特此作出檢舉:
2.1 過於籠統的標題內容或題文不符 -- 發表內容並沒有任何意思或價值
2.4 聊天猜謎或其他非知識交流的行為 -- 意見交流「之」非知識交流之內容
5 散播不實資訊及偏差誤導
******
(完)
然而,「『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將你的回答強制移強時所用的確實理由是什麼呢,這個問題的答案恕本人未能提供,因為,他(或他們)沒有將檢舉結果向本人交代。不過,本人知道「『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一定會將強制移除閣下回答的原因寄給閣下的電郵地址,閣下可自行檢查郵箱得到最準確的答案。
問二、這怎能說筆者在人身攻擊?
答:本人沒有說過閣下在人身攻擊,煩請閣下別對號入坐。
問三、 我怎可能會是要騙他的分?
答:本人沒有說過閣下要騙本人的分,煩請閣下別對號入坐。
題外話:
首先,「本人」評論了「閣下」答案,又檢舉「閣下」答案,「之後,『「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將」「閣下」答案「判定為『違則』而將之強制移除」,等於「本人及『「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不約而同地」不讓「閣下」伸辯,「本人」對此表示遺憾。
「『「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將閣下答案判定為『違則』而將之強制移除」,已顯示他「或他們」的「專業」水平「及公正性」,「為免違反《『Yahoo知識+』指引及規則》內,第2.14項(有關『張貼系統問題或其他用戶行為的問題』)之規定,請恕」「本人」不「便」評論。
本人在一時衝動、一時思慮不周及一時大意之下所作出了矯枉過正的決定,檢舉了閣下的答案,加上「『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將閣下答案判定為「違則」而將之強制移除,讓閣下失去了伸辯的機會,本人現在真是萬分後悔之前作出的檢舉決定,在此衷心地向閣下致歉。
若然閣下真的是言行一致的君子--「不希罕他(本人)的分,不過話要說清楚。」本人謹在此邀請閣下到本人的Blog(http://leoja.blogspot.com)留言,本人已為此問題開了一個獨立的題目(http://leoja.blogspot.com/2007/04/blog-post.html#links)。本人在此以自己的人格承諾,決不會刪除閣下任何發言。
最後,本人是一個要求極高的人,見到俗庸的東西都會諸多批評,而語氣用詞或易惹起EQ及IQ雙低的愚者的反感。若令到閣下構成庸人自擾之苦,本人深表理解及同情,亦只能自嘆無能為力。
另外,建議閣下咀嚼以下引自季羨林先生的《季羨林自傳》的引文:
「長達六十年的學習及科研活動中,我究竟有什麼經驗可談呢?……應該在四個方面下工夫:一、理論;二、知識面;三、外語;四、漢文。……
仔細一觀察,我們就不能不承認,我們今天的漢語水平是非常成問題的。……真要想寫一篇準確、鮮明、生動的文章,決非輕而易舉。要能做到這一步,還必須認真下點工夫。……
關於進行科學研究的指導方針的想法。六七十年前胡適先生提出來的『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
求證要小心,要客觀,決不允許厭煩,更不允許馬虎。要從多層次、多角度上來求證,從而考驗……那一部份正確,那一部份又不正確。……事關學術良心,決不能含糊。……
剽竊別人的看法或者資料,而不加以說明,那是小偷行為,斯下矣。……
不要騙自己,不要騙讀者。做到這一步,是有德。不則就是缺德。寫什麼東西,自己首先要相信。自己不相信而寫出來要讀者相信,不是缺德又是什麼嗎?自己不懂而寫出來要讀者懂,不是缺德又是什麼呢?」
引文完
********
亦希望在此與閣下分享巴金先生在《隨想錄.真話集.後記》中的話:
有人認為我所謂「真話」不一定就真話。又有人說,跟著上級講,跟著大家講,就是講真話。還有人雖不明說,卻有這樣的看法:「他在發牢騷。不用理它們,讓它們自生自滅吧。」
我所謂「講真話」不過是「把心交給讀者」,講自己心裏的話,講自相信的話,講自己思考過的話。我從未說,也不想說,我的「真話」就是「真理」。
別人欺騙過我,自己的感情也欺騙過我。不用說,我講過假話。
是真是假,是正是錯,文章俱在,無法逃罪,只好讓後世的讀者口誅筆代了。但只要我一息尚存,我還有感受,還能思考,還有是非觀念,就要講話。為了證明人還活著,我也要講話。講什麼?還是講真話。
引文完
********
另外,閣下指出:「筆者為表尊重,全采用他的原字,說當一[個]本身特別[衰],便唱[衰]另一[個]搞平衡,這是商業競爭,樓主說特首無動於衷。」
本人從沒有說一個唱衰另一個,更從無有意或無意地以「商業競爭」的角度來作出前題來帶領討論。
本人對閣下的中文理解能力及表達能力,深表惋惜;而香港有這樣中文水平的市民,更令本人對香港的前途感到異常憂慮。
本人亦對閣下的想象力,深感驚訝。
最後(第二次「最次」,希望真的是最後一次吧),本人懷疑閣下這個問題或已違反了《「Yahoo知識+」指引及規則》內,第2.14項(有關「張貼系統問題或其他用戶行為的問題」)之規定,或會因其他「Yahoo知識+」參與者的檢舉(本人在此承諾不會對閣下這個問題作出檢舉)或「Yahoo知識+」的管理員發現,因而被強制移除,故本人亦已在自己的Blog中,設立一個獨立的題目(http://leoja.blogspot.com/2007/04/blog-post_13.html#links),以保護閣下的言論不會因此問題遭「Yahoo知識+」的管理員判定為「違則發問」而強制移除所影響。
********
「阿渣.莊尼奧是『Yahoo知識+』的一般參與者」之聲明
本人(阿渣.莊尼奧,「Yahoo知識+」ID#: HA00536100)謹此聲明,本人只是「Yahoo知識+」裏的一般參與者,不是「Yahoo知識+」的管理員,更不是駭客專才,既無權亦無能力移除任何非自己張貼的文章或壓制其他參與者的言論及申辯的自由與權利。
阿渣.莊尼奧
「Yahoo知識+」ID#: HA00536100
發問者:iamhkp2003
將我的回答選為最佳答案(2007-04-13 03:06:42)
發問者評價: 滿分 (5 0f 5)
謝閣下回復。
即是閣下說筆者答案離了閣下後來改的題。
而在筆者能夠修正到不離閣下的新問題之前移除了筆者答案。
果然是 偉人級的邏輯。
管理員算個甚麼,筆者亦心中有數。
筆者不想搞成討論,就用你個答案示眾吧。
後面一大段都是離題的,就不論了
阿渣.莊尼奧的對自己的評價(2007-04-13 14:46:05):負面
唉...
發問者本身太過幼稚, 而回答者又小題大造...
無聊問, 無謂答...
唉...
回答者(阿渣.莊尼奧)給發問者(iamhkp2003 )的電郵:
電郵標題:不明白閣下的意思;建議閣下更早改善自己的問題
1)未知本人就閣下的發問(「這個答案有何不妥?」)所作的回答,能否幫助閣下呢?
2)閣下的評價為「滿分」(五顆星),但閣下有以下的文字作補充:
「
果然是『 偉人級』的邏輯。
管理員『算個甚麼』,筆者亦『心中有數』。
筆者不想搞成討論,就用你個答案『示眾』吧。
後面一大段都是『離題』的,就不論了。
」
其中以雙引號引著的字詞,似乎反映了閣下的不滿,亦似乎有語帶相關的意味,與閣下「滿分」的評價相矛盾,未知閣下是否有意猶未盡、欲言又止的情況呢?
3)閣下曾言:「不希罕他(本人)的分,不過話要說清楚。」未知閣下的話說清楚了沒有?怎樣說,閣下的回答真的很不清不楚呢……
4)如果閣下自覺已經將話說清楚的話,閣下的中文表理能力真的有很嚴重的問題。如果閣下不明白自己的中文表達能力的問題有多嚴重的話,煩請閣下將本人及閣下的全部討論內容(包括電郵的內容)交給自己信任的中文老師批閱吧。畢竟,子曰:「思而不學則殆。」
5)閣下的中文水平(包括邏輯思考、理解能力及表達能力),果真的如季羨林先生所言:「非常成問題。」希望閣下能「認真下點工夫」,自我檢討及改善一下。如有任何需要幫忙的話,最平及最理想的方法是回校請教一下自己的中文老師。如果閣下沒有不恥下問之心,只想自我陶醉,只想堅持己見,欠缺接受意見的器量的話,就真的很可悲了。
6)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閣下之言論有Character Disorder與Neurosis的傾向及跡象。現在精神問題或精神困擾(與精神病不同)在大城市是不是什麼羞恥的事,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問題及困擾,請閣下及早向專家求助。畢竟,病向淺中醫,別畏疾忌醫呀。就如Road Show有關「鬱躁症」(英文Mania)的廣告所言,及早向專家求助,改善自己的問題,自己及身邊的人都會開心很多。
祝君進步(包括智慧、中文水平及心理質素)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41106104
發問者:iamhkp2003
這是:
阿渣.莊尼奧 戰書: 神聖不可冒犯的網友、孔乙己般的博士學者、沽名釣譽的香港警察、濫用法君
在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7041005843
提出的問題。
他評論了筆者答案,又檢舉掉筆者答案,令筆者答案消失,等於不讓筆者伸辯,筆者對此表示遺憾。
版主去掉筆者答案,已顯示他的個人水平,筆者就不評論了。
筆者原答案:
====
好和衰,是要比較的。
當兩個之間,有一個特別衰的時候,便需要唱衰另外一個,平衡平衡,這些都是當然的任務。
樓主對特首的要求,是否有點過份?
====
筆者想知此答案有何不妥?
他的問題原話,是有[個]別案件,因某些原因被大造文章,被另一[個]唱[衰]。
筆者為表尊重,全采用他的原字,說當一[個]本身特別[衰],便唱[衰]另一[個]搞平衡,這是商業競爭,樓主說特首無動於衷。
筆者認為樓主要求特首干預,是要求過份。
這怎能說筆者在人身攻擊?
我怎可能會是要騙他的分?
筆者尊重每個人可以有不同看法,即是你可以認為筆者狗屁不通或不知所謂,亦可以檢舉掉筆者的答案。
但不可以在罵了筆者然後檢舉了筆者的答案,不讓筆者伸辯。
筆者才不希罕他的分,不過話要說清楚。
對不起的是,我給不了20分,10分已經是我的極限。
阿渣.莊尼奧的回答
問一:此答案有何不妥?
答:
本人的問題是:「為何現任特首對『唱衰香港』的惡行無動於衷呢?」
重點是「為何」、「無動於衷」。
而閣下的回答,沒有就特首「無動於衷」(即我以下更改為「一言不發」)的表現作出任何解釋,屬「離題」的答案。
另外,「當兩個之間,有一個特別衰的時候,便需要唱衰另外一個,平衡平衡,這些都是當然的任務。」一段,不是事實的全部,當「有一個特別衰的時候」,不一定「便需要唱衰另外一個」來「平衡」的。反之,自我檢討及改進才是正確的做法。
我向「『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檢舉時,所供的理由,全是引自《「Yahoo知識+」指引及規則》(請參閱:http://hk.knowledge.yahoo.com/info/?tab=faq_guide),請見以下檢舉的完整備份資料:
本人懷疑此參與者違反了以下的守則,特此作出檢舉:
2.1 過於籠統的標題內容或題文不符 -- 發表內容並沒有任何意思或價值
2.4 聊天猜謎或其他非知識交流的行為 -- 意見交流「之」非知識交流之內容
5 散播不實資訊及偏差誤導
******
(完)
然而,「『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將你的回答強制移強時所用的確實理由是什麼呢,這個問題的答案恕本人未能提供,因為,他(或他們)沒有將檢舉結果向本人交代。不過,本人知道「『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一定會將強制移除閣下回答的原因寄給閣下的電郵地址,閣下可自行檢查郵箱得到最準確的答案。
問二、這怎能說筆者在人身攻擊?
答:本人沒有說過閣下在人身攻擊,煩請閣下別對號入坐。
問三、 我怎可能會是要騙他的分?
答:本人沒有說過閣下要騙本人的分,煩請閣下別對號入坐。
題外話:
首先,「本人」評論了「閣下」答案,又檢舉「閣下」答案,「之後,『「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將」「閣下」答案「判定為『違則』而將之強制移除」,等於「本人及『「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不約而同地」不讓「閣下」伸辯,「本人」對此表示遺憾。
「『「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將閣下答案判定為『違則』而將之強制移除」,已顯示他「或他們」的「專業」水平「及公正性」,「為免違反《『Yahoo知識+』指引及規則》內,第2.14項(有關『張貼系統問題或其他用戶行為的問題』)之規定,請恕」「本人」不「便」評論。
本人在一時衝動、一時思慮不周及一時大意之下所作出了矯枉過正的決定,檢舉了閣下的答案,加上「『Yahoo知識+』網絡管理員」將閣下答案判定為「違則」而將之強制移除,讓閣下失去了伸辯的機會,本人現在真是萬分後悔之前作出的檢舉決定,在此衷心地向閣下致歉。
若然閣下真的是言行一致的君子--「不希罕他(本人)的分,不過話要說清楚。」本人謹在此邀請閣下到本人的Blog(http://leoja.blogspot.com)留言,本人已為此問題開了一個獨立的題目(http://leoja.blogspot.com/2007/04/blog-post.html#links)。本人在此以自己的人格承諾,決不會刪除閣下任何發言。
最後,本人是一個要求極高的人,見到俗庸的東西都會諸多批評,而語氣用詞或易惹起EQ及IQ雙低的愚者的反感。若令到閣下構成庸人自擾之苦,本人深表理解及同情,亦只能自嘆無能為力。
另外,建議閣下咀嚼以下引自季羨林先生的《季羨林自傳》的引文:
「長達六十年的學習及科研活動中,我究竟有什麼經驗可談呢?……應該在四個方面下工夫:一、理論;二、知識面;三、外語;四、漢文。……
仔細一觀察,我們就不能不承認,我們今天的漢語水平是非常成問題的。……真要想寫一篇準確、鮮明、生動的文章,決非輕而易舉。要能做到這一步,還必須認真下點工夫。……
關於進行科學研究的指導方針的想法。六七十年前胡適先生提出來的『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
求證要小心,要客觀,決不允許厭煩,更不允許馬虎。要從多層次、多角度上來求證,從而考驗……那一部份正確,那一部份又不正確。……事關學術良心,決不能含糊。……
剽竊別人的看法或者資料,而不加以說明,那是小偷行為,斯下矣。……
不要騙自己,不要騙讀者。做到這一步,是有德。不則就是缺德。寫什麼東西,自己首先要相信。自己不相信而寫出來要讀者相信,不是缺德又是什麼嗎?自己不懂而寫出來要讀者懂,不是缺德又是什麼呢?」
引文完
********
亦希望在此與閣下分享巴金先生在《隨想錄.真話集.後記》中的話:
有人認為我所謂「真話」不一定就真話。又有人說,跟著上級講,跟著大家講,就是講真話。還有人雖不明說,卻有這樣的看法:「他在發牢騷。不用理它們,讓它們自生自滅吧。」
我所謂「講真話」不過是「把心交給讀者」,講自己心裏的話,講自相信的話,講自己思考過的話。我從未說,也不想說,我的「真話」就是「真理」。
別人欺騙過我,自己的感情也欺騙過我。不用說,我講過假話。
是真是假,是正是錯,文章俱在,無法逃罪,只好讓後世的讀者口誅筆代了。但只要我一息尚存,我還有感受,還能思考,還有是非觀念,就要講話。為了證明人還活著,我也要講話。講什麼?還是講真話。
引文完
********
另外,閣下指出:「筆者為表尊重,全采用他的原字,說當一[個]本身特別[衰],便唱[衰]另一[個]搞平衡,這是商業競爭,樓主說特首無動於衷。」
本人從沒有說一個唱衰另一個,更從無有意或無意地以「商業競爭」的角度來作出前題來帶領討論。
本人對閣下的中文理解能力及表達能力,深表惋惜;而香港有這樣中文水平的市民,更令本人對香港的前途感到異常憂慮。
本人亦對閣下的想象力,深感驚訝。
最後(第二次「最次」,希望真的是最後一次吧),本人懷疑閣下這個問題或已違反了《「Yahoo知識+」指引及規則》內,第2.14項(有關「張貼系統問題或其他用戶行為的問題」)之規定,或會因其他「Yahoo知識+」參與者的檢舉(本人在此承諾不會對閣下這個問題作出檢舉)或「Yahoo知識+」的管理員發現,因而被強制移除,故本人亦已在自己的Blog中,設立一個獨立的題目(http://leoja.blogspot.com/2007/04/blog-post_13.html#links),以保護閣下的言論不會因此問題遭「Yahoo知識+」的管理員判定為「違則發問」而強制移除所影響。
********
「阿渣.莊尼奧是『Yahoo知識+』的一般參與者」之聲明
本人(阿渣.莊尼奧,「Yahoo知識+」ID#: HA00536100)謹此聲明,本人只是「Yahoo知識+」裏的一般參與者,不是「Yahoo知識+」的管理員,更不是駭客專才,既無權亦無能力移除任何非自己張貼的文章或壓制其他參與者的言論及申辯的自由與權利。
阿渣.莊尼奧
「Yahoo知識+」ID#: HA00536100
發問者:iamhkp2003
將我的回答選為最佳答案(2007-04-13 03:06:42)
發問者評價: 滿分 (5 0f 5)
謝閣下回復。
即是閣下說筆者答案離了閣下後來改的題。
而在筆者能夠修正到不離閣下的新問題之前移除了筆者答案。
果然是 偉人級的邏輯。
管理員算個甚麼,筆者亦心中有數。
筆者不想搞成討論,就用你個答案示眾吧。
後面一大段都是離題的,就不論了
阿渣.莊尼奧的對自己的評價(2007-04-13 14:46:05):負面
唉...
發問者本身太過幼稚, 而回答者又小題大造...
無聊問, 無謂答...
唉...
回答者(阿渣.莊尼奧)給發問者(iamhkp2003 )的電郵:
電郵標題:不明白閣下的意思;建議閣下更早改善自己的問題
1)未知本人就閣下的發問(「這個答案有何不妥?」)所作的回答,能否幫助閣下呢?
2)閣下的評價為「滿分」(五顆星),但閣下有以下的文字作補充:
「
果然是『 偉人級』的邏輯。
管理員『算個甚麼』,筆者亦『心中有數』。
筆者不想搞成討論,就用你個答案『示眾』吧。
後面一大段都是『離題』的,就不論了。
」
其中以雙引號引著的字詞,似乎反映了閣下的不滿,亦似乎有語帶相關的意味,與閣下「滿分」的評價相矛盾,未知閣下是否有意猶未盡、欲言又止的情況呢?
3)閣下曾言:「不希罕他(本人)的分,不過話要說清楚。」未知閣下的話說清楚了沒有?怎樣說,閣下的回答真的很不清不楚呢……
4)如果閣下自覺已經將話說清楚的話,閣下的中文表理能力真的有很嚴重的問題。如果閣下不明白自己的中文表達能力的問題有多嚴重的話,煩請閣下將本人及閣下的全部討論內容(包括電郵的內容)交給自己信任的中文老師批閱吧。畢竟,子曰:「思而不學則殆。」
5)閣下的中文水平(包括邏輯思考、理解能力及表達能力),果真的如季羨林先生所言:「非常成問題。」希望閣下能「認真下點工夫」,自我檢討及改善一下。如有任何需要幫忙的話,最平及最理想的方法是回校請教一下自己的中文老師。如果閣下沒有不恥下問之心,只想自我陶醉,只想堅持己見,欠缺接受意見的器量的話,就真的很可悲了。
6)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閣下之言論有Character Disorder與Neurosis的傾向及跡象。現在精神問題或精神困擾(與精神病不同)在大城市是不是什麼羞恥的事,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問題及困擾,請閣下及早向專家求助。畢竟,病向淺中醫,別畏疾忌醫呀。就如Road Show有關「鬱躁症」(英文Mania)的廣告所言,及早向專家求助,改善自己的問題,自己及身邊的人都會開心很多。
祝君進步(包括智慧、中文水平及心理質素)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