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1日星期日

午夜凶鈴座談會之DCHL大組會

昨晚我由晚上六時,花了接近七小時,通宵聽了一間位於銅鑼灣甲級寫字樓,擁有四個大型Showrooms及銷售點 (香港銅鑼灣新寧道8號民安廣場第一期及第二期10字樓全層、香港銅鑼灣軒尼詩道555號東角中心14字樓全層、香港銅鑼灣告士打道280號世貿中心9字樓全層;及香港銅鑼灣禮頓道62號地下),業務包括香薰、化裝品、手袋、 Spa、紅酒等不同生意的公司 (亮碧思集團香港有限公司DCHL),其中一個組別 (S&T) 所舉辦的《萬眾一心大組會》。會內反覆探討個人目標、每個個體積極參與的重要性、企業的團隊精神、人情味、如何挑戰目標、如何挑戰自我、如何善用時間等話題。會中亦分享了很多自稱來自不同行業、自稱擁有不同背景的「生意夥伴」(他們稱為上線、師兄或組爸)的「成功致富」之道;當中不少「生意夥伴」分享自己的故事時,均聲淚俱下。會中的主角──組別的創辦人潘耀翔──果真是一個出類拔萃的領袖。從他積極而正面的思維方式、精采絕倫的演講技巧,到他個人的魅力,無不在會中表露無遺。如果以探討「找尋人生目標」或「提昇自我潛能」為舉辦此會的目的,七小時的演講,絕對可以造到毫無冷場,每一名講者都聲淚俱下,每一句話,都能引起現場聽眾的共嗚,我亦覺得益不少。可是,會內所反覆強的「人生真理」,都離不開一個核心價值──錢。這所謂「生意」背後的理念、資金的流動,卻隻字未提。

不幸的是,我未能說服我朋友離開這類似「午夜凶鈐」找替死鬼的「生意」遊戲,我朋友更堅信那些自稱經曾是前「律師」、前「會計師」、前「企業經理」、前「企業老闆」、前「政府官員」的「上線」本來身份的真確性,他更堅信這絕對是「合法」的「生意」。他亦懇切地邀請(希望透過我作一個中間人)那些認為這「生意」是「利用法律漏洞」的人,多參與這公司的介紹會,多認識「真相」……或者,我應該將他的心聲,交給勞工署、警方和消費者委員會,由專業人士了解箇中奧秘。畢竟,我朋友手中總值超過五十萬的「生意合同」上,寫着的是"Invoice"。

可幸的是,我已決定不再參與這個「午夜凶鈐」遊戲。

可悲的是,就我及我朋友的親身經歷,我曾踏進警署的報案室,花了超過兩小時的時間,熱烈地探討有關法律上的問題,只是當值的警員拒絕就有關事件作出正式紀錄──因為我手上拿着的是"Invoice"而不是合同;公司稱之為給我們了解「生意」性質的「樣辦」,在"Invoice"清楚列明了單價及數量,絕對是我們自願用真金白銀買的「實貨」;我們亦不能提出合理的証據証證公司代表跟我們的談話內容──一切都是我的一面之詞。

無論如何,我需公道的說,這組別的創辦人──潘耀翔,是一個很有魅力的領袖、演說家;此公司的管理層亦對香港的法律及警方的工作態度瞭如指掌。可惜的是,他們所強調的只是:「金錢是人生唯一的目標,可以解決所有人生的問題。」對此,我覺得尤其心痛……或許,他濫用了法律的漏洞;換句話說,走正途的人、受騙的人對他們無可奈何、求救無門……

200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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